上海市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及对比
来源:未知日期:2019-07-24 浏览:
上海市强制垃圾分类的初期需要对居民进行监督与指导,存在前端垃圾分类成本,垃圾收运和处理的成本主要可以分为垃圾清运成本,垃圾中转成本、垃圾转运成本和垃圾处理成本。
上海和东京在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处理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两地分类方式同为四分类,但上海把餐厨垃圾归为湿垃圾,通过资源化的方式处理,而东京把餐厨垃圾归为可燃垃圾,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
东京垃圾处理成本远高于上海。上海市垃圾分类与处理全过程总成本为985元/吨,远低于东京垃圾全过程处理成本折合人民币3672元/吨。
上海对标东京—提高垃圾焚烧率。东京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焚烧占比已超80%。目前上海市垃圾焚烧与填埋各占50%左右,上海市正在学习“东京模式”,争取2020年实现干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东京实行垃圾计量收费,上海计量收费还在探索阶段。东京通过指定垃圾处理袋、处理券对垃圾进行计量收费,居民一般承担垃圾处理经费的18%~25%。上海市暂无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计划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居民垃圾收费制度可促进垃圾减量化并减轻财政负担。垃圾处理行业具有公共服务性质,需要依靠国家财政的支持,但仅依靠国家出资会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建立居民垃圾收费制度一方面可为垃圾处理事业筹集部分资金,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运用这种经济手段可以促使居民降低生活垃圾排放量,有利于实行垃圾的再利用和减量化。
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主要有三种:税收方式、直接收费方式和附征于公用事业收费系统方式。
税收方式是将收取垃圾费的行为依附于一定的税收,比如垃圾税、财产税。
直接收费方式是指政府对居民直接收取垃圾费从而鼓励减少垃圾,提高回收率。直接收费主要包括定额收费、计量收费和超额收费三种形式。(一)定额收费不考虑居民排放量,而是以居民房屋面积,居民人口数或者户数为单位进行征收。(二)计量收费是指根据居民实际产生的垃圾量收取费用,根据计量方式分为按袋收费、按桶收费和按重收费等。此收费方式直接将垃圾排放量与居民支付费用挂钩,更能体现公平性,日益成为垃圾收费的新趋势。(三)超额收费是指即在一定数量内免费或者低价,超出数量收费或者收较高的费用。
附征于公用事业收费系统方式是指将垃圾处理费依附自来水、电力、煤气、有线电视、天然气以及电话等费用一同缴纳。
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包括垃圾的收集、运输和转运三个部分,所有生活垃圾都要经历收集和运输流程,而转运则视垃圾产生源至垃圾处理场的运输距离及收集车辆性状而设置。需要转运的垃圾首先由运载量3~5吨的小型垃圾车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或是集散场,再通过水运或是公路运输转运至垃圾处理场。
上海市居民垃圾收费的展望:条件和时机成熟后实施计量收费。政策层面上,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上海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技术层面上,上海市作为大陆首个强制垃圾分类的城市,实施时间有限,垃圾收费的具体模式需要在实践中探索。